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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部署全市建设工程过渡期消防验收工作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4日 浏览次数:39

  按照市政府关于消防验收专题会的工作部署,5月13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消防总队联合召开全市消防验收工作视频会,安排部署5月13日-6月30日期间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市住建委副巡视员王鑫、北京市消防总队党委委员、防火部部长李云浩以及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共1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做好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移交承接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5月13日-6月30日是我市消防验收工作移交承接过渡期,明确了过渡期内消防验收工作的程序及要求。

  会上,市消防总队要求各区消防支队认真做好申请受理、现场验收、档案管理、情况日报等工作,确保过渡期内消防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王鑫副巡视员就做好过渡期内消防验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职责划转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国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相关单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二是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消防验收职责正式移交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抓住过渡期消防部门开展消防验收的契机,主动加强学习,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市住建委每周组织1-2次集中培训,工作人员尽快掌握消防验收工作流程和技术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职责、机构、人员及资金等方面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正式移交后顺利开展消防验收工作。三是加强部门之间、市区之间协同联动,共同做好过渡期间消防验收工作。建立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定期与市消防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四是6月30日以后,消防验收是住建部门法定职责。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正式承接消防验收职责后要依法履职,高质量完成我市消防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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