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求,北京市先行先试,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发改〔2022〕353号),试点创新推进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提出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工作。
具体做法
2022年3月15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加强招标投标服务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2〕79号),明确“鼓励招标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同时在工作指引中进一步明确,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招标人可自主选择。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中,除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以外,鼓励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成效
在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中,通过鼓励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工作,相较于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减少了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投标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评审、投标人资格登记等环节和时间,招投标所需时限可至少节省12天,进一步压减了招标投标时限,提高了工程建设效率。截至7月22日,已有 91个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招标人采用了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投标。
政策链接
http://zjw.beijing.gov.cn/bjjs/gcjs/zcfg/325777933/index.shtml
http://zjw.beijing.gov.cn/bjjs/gcjs/zcfg/325833528/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