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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0)换届征集委员的通知文章来源: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各有关单位: 全国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物标委”)(SAC/TC560)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标委”)批准设立,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物业管理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关于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9个技术委员会调整的函》(市监标技(司)函〔2023〕42号)要求,第二届全国物标委秘书处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承担。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着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全国物标委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物业管理领域具有代表性的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如教育科研机构、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和中小微企业)等单位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全国物标委委员应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二)从事物业管理领域工作10年以上,熟悉物业管理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发表过论著、学术论文; (三)具有丰富的标准化实践经验,曾负责组织或参与制修订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四)遵守全国物标委的章程,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能积极参加标准化工作; (五)委员个人及所在单位无失信、违规违法或其他不良记录。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推荐 ,由申请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附件1),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填写工作履历和标准制修订/论著情况证明(附件2),按照“委员条件”内容,提供职称、参与标准制修订/论著部分章节和标注本人姓名页、无不良记录等证明材料。 (三)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每份均贴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另提供同底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 1.委员登记表(附件1)和情况证明(附件2)电子材料(word版含照片)发送至秘书处邮箱,邮件标题为:TC560委员登记表-单位名称-姓名。 2.委员登记表(附件1)和情况证明(附件2)纸质材料邮寄至秘书处通讯地址。 (四)请于5月29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秘书处,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秘书处提出第二届全国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组建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批。 (五)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留存,不再退还。
全国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座9003室 联系人:张旻楠 刘美嘉 电话:010-88082258 电子邮箱:tc560@ecpmi.org.cn
2023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