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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启动园林绿化工程合同公示的通知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 为落实北京园林绿化行业招投标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督促招标人及时签订合同,提高交易效率和交易结果公开度,自2024年2月26日起,进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园林绿化)招标,已发出或即将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园林绿化施工、设计、监理、养护等项目,招标人需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园林绿化)-合同公示”模块填写合同公示关键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承包人单位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工程地点、建设规模、承包范围、合同金额、合同工期、开竣工日期、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养护期、养护等级、监督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等。经审核后公示内容推送至“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公示-合同公示”模块予以公开。临期未完成合同公示的项目将自动发送短信通知招标人及中标人,逾期未完成合同公示的项目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园林绿化)-辅助工具-超期未签订合同”模块进行显示,督促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完成合同公示工作。 招标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及时开展合同公示工作,合同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对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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